但很多问题都是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因此,读者来信将在期刊博客上发表,这些博客更新迅速,拥有成千上万的读者,也将在印刷版期刊上发表,这将使它们成为期刊官方记录的一部分。
信件通常与期刊上发表的内容相关,语气克制而尊重(尽管内容可能尖锐而批判),并且最多限制在 450 个字(有时较短的信件影响更大)。
读者回复信件也是惯例,我们欢迎这样的互动。我们的目的是让信件实时出现在博客上,然后综合交流将以最终形式出现在期刊上。
按照惯例,编辑保留接受、缩短(经通知并征得作者同意)或拒绝信件的权利。
在这个问题上
第 31 卷的最后一期以社论中引入的新标题开篇,旨在促进学术辩论:致编辑的信。第一封致编辑 印度尼西亚电话号码库 的信由Danae Azaria撰写,回应了 Jan Klabbers 的文章《国际法的柴郡猫》(EJIL 31:1),该文章又讨论了 Azaria 在同一期上发表的关于国际法委员会作用的文章。
这段结束之后是后记部分
,其中五位作者对 2020 年《国际法共同责任指导原则》(EJIL 31:1)的前言作出了回应。BS Chimni对《国家责任条款》和《共同责任指导原则》提供了 TWAIL 回应。他认为,由于《指导原则》以《国家责任条款》为基础,因此它们重复了所有问题,包括对弱国的不公正影响。Lorenzo Gasbarri专注于原则 3,认为《指导原则》过于复杂,而既定。随后,Vladyslav Lanovoy试图在增加价值和增加不必要的复杂性之间寻找一条微妙的界线,他认为,无论《指导原则》具有多么宝贵和进步的性质,它们有时都会在“太多”和“太少”之间徘徊。奥黛特·默里 (Odette Murray)强调了国内类比在指导原则制定中的作用,她对指导原则第 7 条发表了评论,质疑了其基本原理,并批评了 WhatsApp 号码 其适用范围不必要的不确定性。后记以费德里卡·帕德乌 (Federica Paddeu)对指导原则第 5 条的评论作为结束,该评论侧重于辩护的范围,并认为指导原则存在盲点。
文章部分以Frédéric Gilles Sourgens 的《预防推定》开篇。虽然 Sourgens
同意应将预防原则理解为
种证据原则,但他与主流观点相反,认为应将这一原则解释为一种推定。他认为,这样一来,它将 精神病:在谨慎的迹象学校 完全程序化,并有助于克服风险管理中的差异。Steven R. Ratner通过研究政治和司法机构目前所表达的理解,审视了国际法中重要但模糊的不加重责任。拉特纳还提供了一套标准和因素来区分加重行为和非加重行为,可为各国提供指导。Yury Rovnov将焦点转移到世界贸易法,探讨了另一杂的原则: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协定中的“适当保护水平”。除了对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关于适当保护水平的判例进行评估,并指出这可能是 WTO 法律中最被误解的概念之外,他还对未来判例的发展方向提出了一些思考。Heidi Nichols Haddad在文章部 展示了 分的最后提出了一个关于国际法市政本地化问题未被充分重视的论点。通过分析旧金山和洛杉矶的具有约束力的法令,这些法令有效(尽管不是技术上)实施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美国不是该条约的缔约国——她力,同时也强调了这一战略的挑战和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