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以Andreas von Arnauld的一篇文章作为开篇,他讨论了国家对过去不公正行为的责任,而这些不公正行为在当时显然是合法的。为了缓解与这种责任相关的追溯力问题,V on Arnauld建议对法律进行更广泛的理解,将当代的道德原则融入其中。他认为,至少,违反这些法律道德原则应该导致国家有义务向受害者提供补偿。在下一篇文章中,Vincent Beyer挑战了普遍的假设,即世界贸易组织 (WTO) 成员更倾向于根据 WTO 规则而不是优惠贸易协定 (PTA) 规定的规则解决争端。他使用网络分析方法论,认为当 PTA 合作伙伴求助于 WTO 时,他们通常这样做并不是因为他们选择了该论坛,而是因为 PTA 网络无法充当替代者。随后,Marco Longobardo讨论了国内法院是否可以在严重违反强制法规则的情况下拒绝外国豁免作为反措施的问题。他给出了否定的回答,以国家实践为依据,并强调应对措施应由国家的政治当局而非司法当局采取。本节以林艺俊对国家地 厄瓜多尔电话号码库 位的讨论作为结束。为了解释一个国家如何在政府解体后继续存在,她区分了国家地位的构成要素和延续要素。此外,她建议将政府要素重新定义为可以重建政府的人民的权利。
下一节将重点关注商业与人权
Neli Frost呼吁对国际人权法采取“新治理”方法。这种新方法摒弃了实证主义、以国家为中心的“旧 使用武力可成为 治理”方法,承认在当前分散的全球环境中,跨国公司不仅是潜在的侵犯者,而且是人权的规范制定者和执行者。Andreas Kulick将商业实体的法律主体性推向了更远,研究了公司作为人权承担者的地位。他奉行功能主义的方法,认为赋予公司某些人权权利实际上可以抑制其影响力,而不是赋予已经强大的力量。
漫游费——“性别”——
以下部分专门讨论使用武力与人权问题研讨会。在引言中,达波·阿坎德和凯蒂 约翰斯 介绍了研讨会的导火索:即联合国人权委 澳大利亚电话号码 员会于 2018 年 10 月通过的关于生命权的第 36 号一般性意见。第 36
但在实践中却冒着战争非政治化的风险
凯文·海勒发现,单方面人道主义干预合法化也存在类似的矛盾。虽然 讲,为人道主义目的机制,但历史记录表明,单边干 我们应该努力阻止构成“菲士顿 预主要受政治利益驱使,通常不会改善目标国的人道主义状况。因此,海勒认为,值得称赞的是,作为实在法问题,单边人道主义干预在战争权下仍然是被禁止的。费代丽卡·帕德乌同意国际法主要规则不允许人道主义干预的观点,她考虑了国家责任是对企业在现实社 的次要规则,特别是必要性辩护,是否能为此类干预提供法律依据。她的回答是否定的,她解释说,由于禁止使用 性质,基于必要性的论据——无论它们是采取正当理由、借口还是减轻形式——都不能为人道主义干预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研讨会以达波·阿坎德 (Dapo Akande)和凯蒂·约翰斯顿 (Katie Johnston)的结语文章结束,他们对制定允许使用武力保护人权的规则的结构性障碍提出了一些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