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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纪事:法律如何规范生命的终结?

 

埃马纽埃尔·马克龙上周确认,将于 10 月启动一场关于生命终结的公民大会。同一周,CCNE [2]就此问题发表了意见 [3]。同一天,让-吕克·戈达尔 (Jean-Luc Godard) 在瑞士接受协助自杀身亡的消息也被宣布,这一巧合为法国的辩论增添了更多热点 法律如 。

现行的Claeys-Leonetti法律规定,在患者遭受无法治疗的痛苦、患有严重的慢性病以及生命预后非常短暂的情况下,可以进行深度、持续的镇静直至死亡。今天看来,这不足以维护一个人在死亡面前的尊严,至少从某些邻国正在发生的事情来看是如此。

德国目前尚无关于这一问题的明确法律,但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的一项判决也重新开启了这一辩论,该判决认为“自决自由使德国刑法中将协助自杀定为刑事犯罪的规定违宪”。 » [4]该意见推翻了之前禁止协助自杀的法律,但并未授权协助自杀。

瑞士和比利时提供了两种不同的情况,第一种情况只允许协助自杀,而另一种情况只允许安乐死。在这两种情况下,这只能在有辨别能力的患者的要求下才能完成。区别在于拿着致命产品的手:协助自杀是病人本人,安乐死是医生。

这是一场必须进行并将在未来几

个月内展开的社会辩论。这场辩论中有一个问题与我们直接相关:心理痛苦与主体的潜意识的关系。

法国总统“周一晚间澄清说,他正在研究比利 巴林电话号码库 时模式,但并不是要将其作为应该复制的模式”——这是一种细微的差别,而在总统竞选期间,他曾表示支持法国朝这个方向发展。国家元首补充说,他“ 对瑞士模式感到不舒服,这实际上是协助自杀” [5]。但比利时模式存在一个重大问题。

CCNE 对比利时有关此事的立法进 促进在线增长的工业 SEO 终极指南 行了很好的总结:“希望被安乐死的病人必须处于无望的医疗状况,并且必须遭受无法缓解的持续且难以忍受的生理或心理痛苦,并且这种痛苦是由严重且无法治愈的意外或病理状况造成的。 » [6]我们要补充一点,法律并不意味着生命预测是在短期内进行的。

法国伦理委员会对心理痛苦和精神障碍的案例也持谨慎态度,因为它在其意见中规定,在这些情况下,积极协助死亡仍必须进一步考虑 [7]。正是在这一点上,比利时法律出现了重大的道德问题。

正如我们来自精神分析研究小组的同

事 Geert Hoornaert所写的:“关于安乐死的讨论是对精神病妄想的一种‘话语调节’,是一种现成的,通过这种现成的,这种妄想被轻轻地引导至表演阶段。 » [8]比利时的一场著名审判将这一问题带到了司 线数据库 法层面,但尚未得出任何完全的结论 [9]。

除了个人的辨别能力的自主性概念之外,如果不包括与潜意识相关的主观痛苦,我们如何才能定义什么是“心理”痛苦?在这一点上,法律支持个人作为一种确定的意志、作为一种不变的“我是”而产生的肯定,超越了主体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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